适用场所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2、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3.固体表面火灾及棉花、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
4.电器火灾。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2、钾、钠、镁、钛、锆等活泼金属火灾。
3、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适用场合:适用于图书、档案等珍贵资料库房、变配电室、通讯机房、飞机库、汽车库、船舱、中心控制室、轧机、印刷机、电站、浸渍油槽等场所的火灾保护。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有两种应用方式,即: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封闭空间内的火灾,灭火剂均匀充满整个空间;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应用于扑救不需封闭空间条件的具体保护对象的非深位火灾,灭火剂直接喷射,持续一定时间。
系统工作原理,对于系统不同的控制方式,其工作原理如下:
1、自动控制
将报警灭火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选择键拨到“自动”位置时,灭火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情,感烟探测器与感温探测器同时发出火灾信号,报警灭火控制器即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发出联动指令,关闭联锁设备,经过一段延时时间,发出灭火指令,打开电磁瓶头阀释放启动气体,启动气体通过启动管道打开相应的选择阀和瓶头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2、电气手动控制
将报警灭火控制器上控制方式选择建拨到“手动”位置时,灭火系统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情,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控制器上启动按钮即可按规定程序启动灭火系统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在自动控制状态,仍可实现电气手动控制。
3、机械应急操作
当防护区发生火情,而控制器不能发出灭火指令时。应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现场,关闭联动设备,然后拔出相应电磁瓶头阀上的安全插销,操作手柄即可打开电磁阀,释放启动气体。启动气体打开选择阀、瓶头阀、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
4、紧急停止操作
当火灾警报已发出,在延时时间内却发现有异常情况,不需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时,可按下手动控制盒或控制器上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阻止控制器灭火指令的发出。